Translate

2013年11月9日 星期六

台灣肝苦人 - 病態的工時制度背後的勞資雙方心態

老虎哥以前工作的德國公司(在台灣)的德國同事(在德國),有一天寄了一封email通知大家,他老婆生了,他要去放3年的“陪產假”,對照老虎哥打工時期的同事,生完小孩帶二天就去上班了,台灣人真的是任勞任怨,令人動容。好吧,那麼實際科學數據呢?根據行政院主計總處與勞委會資料,2012年全台勞工平均工時達2140.8小時,僅次新加坡2402.4小時、香港2392.0小時,排名全球第3。好吧,比上世界第二不要臉的政府(註),台灣辛苦的勞工有數字幫忙說話的。





註:請參考老虎哥的其他文章

而且這個數字來自官方,如果是民間市調公司來做,只恐怕工時遠遠超過2140.8小時!

那麼這個可以去放3年陪產假的國家,工時又如何呢?德國2012年勞工工作時數1396.6個小時,換算平均時薪新台幣1177元,若以周休2日來算,平均每名德國勞工一天只要工作5個半小時,那麼收入呢?台灣的收入確實不好,但是也不至於差到4倍啊,可憐的台灣人只有德國人1/4的薪水,老虎哥10多年前去歐洲時就是這樣,現今來看,數字變化不大,但是通膨賺進去候,發現情況糟的超乎想像!

鄰近的歐洲國家乃至於老虎哥所處的美國,整體來說,統計數字都不會讓人看了“義憤填膺”。
好吧,為什麼老外能,台灣不能?這要歸功於亞洲人喜將加班看作“努力”的象徵,導致員工不管工作效率好壞都要加班;西方企業較重視實際績效和成果,拿不出成績不管你表現得再殷勤都要滾蛋。

老虎哥以前待的兩個德國公司(在台灣),工時長的也令人害怕,然而老闆卻大多是德國人,這倒底怎麼了?當然,這跟換了位置換了腦袋有關係,也跟老闆私人心態有關係,反正現在在台灣,大家都這樣幹,這裡的勞工缺乏法律保障,大家也都習以為常,何不順勢而為,盡力壓榨?

然而,台灣勞工心態都沒問題嗎?老虎哥出社會前一向在時間上工私分明,認定工作時就該努力工作,但是下班的時間是屬於我自己的,公司花錢請我為他們帶來績效,但不是買下我整個人。
這樣天真的想法進了企業後,發現根本行不通,當我完成一天的工作準備走人時,資深的同事好心跟我說:你這麼早走人,小心被人講話,你看我留下來上上網,打打game,晚點走,比較不會惹人閒話。
哎喲,這麼說,公司付錢請員工不是買他的生產力而是買時間?看誰用的時間多?時間用的少的人就要被做記號?
講到這可能有人要炮我偏激?老虎哥待過的公司恰好全部都是這樣,可能是老虎哥能力不好,只能給這樣的雇主請,又或者是多數台灣職場有病呢?

部份台灣企業,(根本他媽的90%以上都是)卻是生意好時狂加班,沒生意時就裁員、放無薪假,爽的永遠是雇主,倒楣的永遠是勞工,這也又是造就大家都想當老闆,台灣企業做不大的原因之一。

將帥無能,累死三軍,經常性加班必定降低工作效率,是最可怕的反淘汰制度。



老虎哥在美國工作的朋友,一年大多有近30天的年假,可以讓他們回國去走,適度的休息是為自己的生命充電。
近來時常聽有朋友離職,原因是累了,想休息一陣子...這促成老虎哥一直在思考如何能夠在亞洲文化下發展出彈性的勞動力管理,例如在HR管理制度上,只要勞工工時達到勞基法規定,就可領到預定的薪水,加班必須由部門主管提出額外勞動需求,證明部門人力不足,為了避免“責任制”的無限上綱,員工“自願”加班必須提出工作報告。
工作上不是以績效作為唯一考量,而是以工時制度作為核定標準,為了避免上下班尖峰時間舟車勞頓以及淡旺季人力考量,HR可以依照部門需求,垂直或水平的調整部門上下班時間,如此一來便可依照部門職務需求以及淡旺季調整人力與工作時間;但 是,台灣哪個雇主能接受這樣的觀念呢?
如果有哪個雇主願意接受這樣的觀念,老虎哥願意無償為他工作,這樣的雇主付出的,絕對會從員工產生的績效獲得更高的回報,見鼎泰豐就是一個良好的本土案例,對於員工的照顧是絕對省不得的。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